[食药监局]开拓创新 多措并举 我市餐饮业“阳光厨房”建设成效显著分享0 近年来,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,市食药监局注重创新监管方式,积极探索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,稳步推进信息化、规范化的“阳光厨房”建设,餐饮服务单位“阳光厨房”取得显著成效。截至2016年底,长春市餐饮服务经营者、单位食堂共计20382户,已完成“阳光厨房”建设或改造的10026户,占比49.1%。企事业单位食堂、学校食堂以及新开办餐饮服务单位“阳光厨房”改造率和建设率大度提升,“信息化阳光”阳光厨房建设稳步推进。
坚持依法推进建设
“把厨房亮出来、进行阳光操作”是消费者迫切要求,也是实现企业自律、公众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。该局在推进“阳光厨房”建设或改造中,始终坚持依照《食品安全法》关于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,承担社会责任”和“倡导餐饮服务提供公开加工过程,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”等规定,教育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学法、用法,提高企业诚信意识,完善自律和让消费者知情的行之有效措施,积极推进“阳光厨房”改造和建设,努力实现“明厨亮灶、阳光操作”。为规范建设和深入推进,市局下发了《长春市餐饮服务单位“阳光厨房”建设实施方案》,做出具体工作部署和明确建设和改造任务,强化工作原则。“阳光厨房”建设中注重把握“落实法律规定、督促企业自律、实现社会监督”的基本原则,组织试点、推广经验、召开工作座谈会,用政策法规、监管新举措来统一各级监管人员和执法相对人的思想认识,努力达成搞好“阳光厨房”建设是创新监管模式,提升监管水平、公众满意度的有效手段的共识;同时,将“阳光厨房”建设作为餐饮服务单位审批许可、量化等级评定、经营规范的重要指标项目,赋予权重分值。并采取不同模式,因地制宜推进工作稳步开展,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。
探索实施监管新模式
本着“试点先行,提升管理、逐步推进、经济适用、主动自愿”的原则,从2012年起,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“阳光厨房”的试点工作。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规模、业态、经营范围等不同情况,组织实施直播式、透明式、敞开式三种模式“阳光厨房”建设试点。
“直播式厨房”建设模式。根据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、学校、托幼机构、企事业单位食堂规模较大、专间较多的特点,在厨房加工操作关键岗位区域和专间安装摄像头,实行实时监控,并在就餐场所等醒目位置设置显示屏,全程公开食品加工操作过程。
“透明式厨房”建设模式。根据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有专间、但专间数量又较少等特点,厨房用透明玻璃与就餐大厅隔开,就餐者可通过玻璃清楚地看到加工过程,形成公开透明的餐饮服务环境。
“敞开式厨房”建设模式。根据面积小,品种单一,风险性较小的“美食城”、“快餐店”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特点,如:在我市长春巴黎春天百货公司拥有42个小型餐饮单位的“美食城”进行尝试,收到良好效果。
市食药监局及时总结推广“阳光厨房”建设试点工作经验,将其作为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,开启了创新监管方式、努力实现社会共治的新格局。
把握“工作结合”见成效
坚持“阳光厨房”建设和改造与行政许可、日常监管、专项整治等相结合,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和落实。一是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相结合。从许可审批入手,鼓励新申办、到期延续和有厨房改造计划的餐饮服务单位,选择适当模式做好“阳光厨房”建设。新开办餐饮服务单位“阳光厨房”建设率达到60%以上。二是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。将“阳光厨房”改造作为量化分级评定的重点内容,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“阳光厨房”改造工程。三是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。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、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与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,利用学校安全网络系统推进“阳光厨房”,学校食堂“阳光厨房”改造率达到80%以上,完成了96个“信息化阳光厨房”改造任务。四是与“小餐饮”专项工作相结合。将“小餐饮”经营面积小、卫生条件差作为改造工作的重点,采取与其相适应的模式鼓励、支持小餐饮经营者建设和改造“阳光厨房”。五是与“智慧监管”服务平台建设相结合。将改造后的阳光厨房照片以及信息录入到智慧监管信息平台中,便于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。并指导业户在“吉林寻找笑脸就餐餐饮企业信息采集系统”中完善企业资料,对参与改造的业户进行宣传,方便消费者随时查询,实现社会共治。
“信息化阳光厨房”建设取得进展
以学校食堂“信息化阳光厨房”建设为突破口,组织试点建设。在食品加工区安装电子监控系统,将视频图像实时传送到师生就餐场所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,便于适时监督、管理;条件成熟时,将视频图像实时传送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,并为公众提供查询。实现管理部门、企事业单位管理机构、消费群体能够通过网络、手机等媒介全程监控食品加工制作等过程。及时总结经验,组织重点推进。各监管机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市场调查,主动与通信网络商家进行沟通协商,拓宽建设思路,搞好可行性论证,积极探索多种方式,全力推进“信息化阳光厨房”建设。目前,已建成96户信息化厨房。通过“阳光厨房”建设,已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创建安全就餐场所和强化监督的良好氛围,并充分运用“阳光厨房”监督这一社会共治载体,使其发挥功效,真正成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的“助推器”。
近年来,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,市食药监局注重创新监管方式,积极探索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,稳步推进信息化、规范化的“阳光厨房”建设,餐饮服务单位“阳光厨房”取得显著成效。截至2016年底,长春市餐饮服务经营者、单位食堂共计20382户,已完成“阳光厨房”建设或改造的10026户,占比49.1%。企事业单位食堂、学校食堂以及新开办餐饮服务单位“阳光厨房”改造率和建设率大度提升,“信息化阳光”阳光厨房建设稳步推进。
坚持依法推进建设
“把厨房亮出来、进行阳光操作”是消费者迫切要求,也是实现企业自律、公众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。该局在推进“阳光厨房”建设或改造中,始终坚持依照《食品安全法》关于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,承担社会责任”和“倡导餐饮服务提供公开加工过程,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”等规定,教育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学法、用法,提高企业诚信意识,完善自律和让消费者知情的行之有效措施,积极推进“阳光厨房”改造和建设,努力实现“明厨亮灶、阳光操作”。为规范建设和深入推进,市局下发了《长春市餐饮服务单位“阳光厨房”建设实施方案》,做出具体工作部署和明确建设和改造任务,强化工作原则。“阳光厨房”建设中注重把握“落实法律规定、督促企业自律、实现社会监督”的基本原则,组织试点、推广经验、召开工作座谈会,用政策法规、监管新举措来统一各级监管人员和执法相对人的思想认识,努力达成搞好“阳光厨房”建设是创新监管模式,提升监管水平、公众满意度的有效手段的共识;同时,将“阳光厨房”建设作为餐饮服务单位审批许可、量化等级评定、经营规范的重要指标项目,赋予权重分值。并采取不同模式,因地制宜推进工作稳步开展,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。
探索实施监管新模式
本着“试点先行,提升管理、逐步推进、经济适用、主动自愿”的原则,从2012年起,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“阳光厨房”的试点工作。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规模、业态、经营范围等不同情况,组织实施直播式、透明式、敞开式三种模式“阳光厨房”建设试点。
“直播式厨房”建设模式。根据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、学校、托幼机构、企事业单位食堂规模较大、专间较多的特点,在厨房加工操作关键岗位区域和专间安装摄像头,实行实时监控,并在就餐场所等醒目位置设置显示屏,全程公开食品加工操作过程。
“透明式厨房”建设模式。根据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有专间、但专间数量又较少等特点,厨房用透明玻璃与就餐大厅隔开,就餐者可通过玻璃清楚地看到加工过程,形成公开透明的餐饮服务环境。
“敞开式厨房”建设模式。根据面积小,品种单一,风险性较小的“美食城”、“快餐店”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特点,如:在我市长春巴黎春天百货公司拥有42个小型餐饮单位的“美食城”进行尝试,收到良好效果。
市食药监局及时总结推广“阳光厨房”建设试点工作经验,将其作为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,开启了创新监管方式、努力实现社会共治的新格局。
把握“工作结合”见成效
坚持“阳光厨房”建设和改造与行政许可、日常监管、专项整治等相结合,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和落实。一是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相结合。从许可审批入手,鼓励新申办、到期延续和有厨房改造计划的餐饮服务单位,选择适当模式做好“阳光厨房”建设。新开办餐饮服务单位“阳光厨房”建设率达到60%以上。二是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。将“阳光厨房”改造作为量化分级评定的重点内容,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“阳光厨房”改造工程。三是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。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、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与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,利用学校安全网络系统推进“阳光厨房”,学校食堂“阳光厨房”改造率达到80%以上,完成了96个“信息化阳光厨房”改造任务。四是与“小餐饮”专项工作相结合。将“小餐饮”经营面积小、卫生条件差作为改造工作的重点,采取与其相适应的模式鼓励、支持小餐饮经营者建设和改造“阳光厨房”。五是与“智慧监管”服务平台建设相结合。将改造后的阳光厨房照片以及信息录入到智慧监管信息平台中,便于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。并指导业户在“吉林寻找笑脸就餐餐饮企业信息采集系统”中完善企业资料,对参与改造的业户进行宣传,方便消费者随时查询,实现社会共治。
“信息化阳光厨房”建设取得进展
以学校食堂“信息化阳光厨房”建设为突破口,组织试点建设。在食品加工区安装电子监控系统,将视频图像实时传送到师生就餐场所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,便于适时监督、管理;条件成熟时,将视频图像实时传送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,并为公众提供查询。实现管理部门、企事业单位管理机构、消费群体能够通过网络、手机等媒介全程监控食品加工制作等过程。及时总结经验,组织重点推进。各监管机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市场调查,主动与通信网络商家进行沟通协商,拓宽建设思路,搞好可行性论证,积极探索多种方式,全力推进“信息化阳光厨房”建设。目前,已建成96户信息化厨房。通过“阳光厨房”建设,已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创建安全就餐场所和强化监督的良好氛围,并充分运用“阳光厨房”监督这一社会共治载体,使其发挥功效,真正成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的“助推器”。